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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別人和被占便宜
爭取權益和掠奪弱者
我分不清楚它們的界線在哪裡

幫忙漢娜姊姊梳洗的專業Career前幾天聲明她們從現在開始不協助「某些工作」,漢娜姊姊無奈只好尋求志工的協助。這代表我們的工作量又得增加,雖然只是一些隨手能完成的小事情,但專業career這種工作態度讓我很不滿,她們有種「不想做的工作丟給志工就好」的想法。而漢娜姊姊又是個不會為自己說話的人,每次吃了這種虧只會回頭拜託好說話的志工們。我不知道她是因為把我們當朋友才和我們商量,或是吃定亞洲人不懂得拒絕的個性。

既然大家這麼愛爭取權益,那我也來爭取一下。於是我跟韓國妹商量,找CSV的規約、詢問其他志工的狀況,然後一起寫封信給漢娜提出「新生活費分攤法」。舊法是三人平均分攤;新法是漢娜付一半,兩位志工平分另一半。也就是說每位志工分擔的費用由總生活費的三分之一調降為四分之一。
當然,不擅拒絕的漢娜姊姊當然是答應了。比其其他志工我們的確超時工作且開銷較大,其實我們的要求是合理的。

這樣的要求是很合理的。
我不斷在心裡複誦這句話。從大一到現在數不清的志工經驗中,我總抱著「反正當志工就是要多做一些事、多付出一些」的態度。直到我來到英國,發現所有人都在爭取自己的權益,如果不大聲說出自己的想法就會被吃得死死的。所以我也有樣學樣,跟日本妖爭、跟車站人員爭、用自己不熟練的語言打電話去要我的交通折扣卡、向民宿老闆殺價、拿瑕疵品去商店退錢。我有很好的成績,幾乎爭什麼贏什麼。在這樣的正增強下,我漸漸變成一個跋扈的人,失去內心柔軟的部分。

這樣的要求是很合理的。
連漢娜姊姊都以理解的口吻讚許我的提議,她還說:「這樣很合理,況且我本來就吃得比你們多」我得到了一個完美的結局,用最和平的方式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但是將心比心,漢娜姊姊的狀況的確不好。
哪一天我也生了一樣的病不能動,爸爸媽媽年紀大了,蘇阿遊手好閒不找份好工作。政府突然撤銷大半生活補助,請來的看護又這著不做那個加錢的。曼和芳宜接連著結婚生子、平日朝夕相處的志工又火上加油的提出「合理」的要求。

但如果我什麼都不說,是不是會讓英國人認為台灣人笨笨的可以占她們便宜?
好矛盾 到底是要對別人好一點 還是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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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ggy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